2014年11月26日 星期三

11/1 監所參訪計畫政策論壇(新增當天會議資料與紀錄)

    在台灣監所人口爆炸的問題,已非新聞。然而除了面對過度擁擠之外,受刑人在監所內的生活,外界幾乎難以了解。因此,今年七月至八月,台灣監所改革聯盟、台灣人權促進會、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民間團體,成立工作坊,廣納各界成員參與,分批參訪北、中、南、東四區共六座監所。匯整討論成參訪記錄,並在今年111日假台灣國際會館舉辦政策論壇,與衛生福利部、法務部矯正署等官方代表,進行交流。當日詳細會議資料如下:








    一、當天報告人所提供的會議資料



    二、各場次會議紀錄:

    [場次一]醫療健康心理衛生



    [場次二]申訴戒護



    [場次三]勞動與差異



    [場次四]羈押被告之人權


    


【日本新聞翻譯】至今最嚴重的監所醫師短缺

本新聞翻譯自日本NHK WEB特輯:刑務所医師不足が過去最悪に

原文聯結如右:http://www3.nhk.or.jp/news/web_tokushu/2014_1105.html

至今最嚴重的監所醫師短缺
2014年(平成26年)11月5日 18時45分

現在,在監獄等全國的矯正設施中,為受刑人診療的醫生,已經人數不足。專職醫生的缺額高達76人,已達法定總額的四分之一。因此,造成嚴重影響,現在全國超過100人以上的監所已無法再行收容。

本新聞由清水阿喜子記者採訪報導。

嚴重的醫師短缺

在監所、少年監獄等多數全國矯正設施之中,設有專職醫師,為受刑者診療。但因為與一般醫院提供的薪水有所差異,造成醫師不斷辭職。根據法務省調查,其次辭職的理由還包含,經驗難以累積、以及與病人難以建立信賴關係等。平成16年起矯正設施的醫生人數已在逐年流失了,而且當時已有聲浪批評矯正設施的醫生和一般醫院的醫生相比,人數不足。到了平成23年矯正設施的醫師人數劇烈遞減。

根據NHK訪問日本法務省的資料,上個月1日,原本法定全國矯正設施的醫師人數為327人,現在已不足76人,是過去至今最嚴重的短缺。在全國最北的網走監獄,影響尤為劇烈。該監獄收容超過1000人,卻沒有任何一位專職醫生。平成22年,所內唯一一位醫生退休後,尚未找到繼任者。

在北海道,即使一般醫院的醫生人數也明顯不足,因此很難找到繼任者。現在只能仰賴當地的醫生,在一般診療業務之虞,輪流承接非專職的診療業務。診療時間的極限大約是每日一小時。平成25年,網走監獄內約有200位受刑人集體性感染流感和感冒。同時有兩位受刑人因為肺炎死亡。

問題1:監所無法收容

醫師短缺會引起各式各樣的問題。其一,有刑判決確定後,無法收容於監所。據法務省所說明,今年10月1日起,全國已經有112人因此不得不在住家或醫院等待執行。主要是因為腎臟病受刑人需要洗腎。在全國監所之中,有九間配有洗腎儀,而可以進行治療,但是可操作機器的人數有限。其中,東京八王子的醫療監獄,因為缺少6名醫生,因此不能接受腎臟病受刑人入監服刑。未配備機器的監所,腎臟病人必須由管理人員協同前往外部的醫院。以現在的管理人力而言,能配合的有限。因此, 造成判決確定後,應執行之收容人無法收容於監所。

問題2:醫療費用增加

在醫師短缺的情形下,必須仰賴外部醫院療機關個案也會增加。因此和監所設有專職醫師的情況相比,提高了運行成本。平成25年,受刑人所花的醫療費用約為58億餘元,和十年前相比,提高了將近兩倍。雖然有部分是因為受刑人高齡化的影響,但是醫師不足,還是醫療費用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
國家必須檢討對應之策

日本正在試圖提出改善措施。法務省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檢討會議,並在今年一月彙整出了報告書。報告書一開始就提到:「矯正設施中的醫療,正在『危急存亡之秋』」。這強烈的危機感中,其一是因為矯正設施應該具有「防止受刑者再犯、是守護社會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」之功能。如果要讓矯正設施達成這項功能,那麼讓受刑人維持健康狀態而復歸社會就是必要的。因此為了解決醫師不足的問題,該報告書建議,應該要提高醫生的待遇至與一般醫院給付的水準相同。

其次,也有必要修正准予矯正設施的醫生到其他醫院工作「兼職」,或是延長退休的時間等制度。法務省接受報告書的建議,今後,包含修改法律在內,會持續檢討對應之策。為了解決嚴重的醫師短缺,其重點是,確保改善待遇的財源、打造提高醫師工作意願的環境。

*本翻譯僅供參考

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2014監所參訪計畫政策論壇


【2014監所參訪計畫政策論壇】


時間:2014/11/1(六)10:00-18:00
地點:台灣國際會館(南京東路二段125號4樓)

主辦:台灣人權促進會、台灣監所改革聯盟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

四場報告皆由監所參訪計畫成員代表進行,由NGO代表及官方回應

0930-1000 報到

1000-1200 監所健康衛生、醫療心理健康之挑戰
主持:郭英調醫師(台權會)
回應:衛福部心口司司長陳快樂
回應:黃嵩立(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)

1300-1430 監所內的申訴、戒護問題
主持:林俊宏律師(民間司改會執委)
回應:矯正署代表
回應:羅士翔律師(冤獄平反協會)

1440-1610 監所作業勞動與收容人差異面面觀
主持:王幼玲(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)
回應:許金標(矯正署教化輔導組長)
回應:陳惠敏(台灣監所改革聯盟)

1620-1700 羈押被告之人權
主持:陳美彤法官
回應:連鴻榮(矯正署教化輔導視察)
回應:尤伯祥律師(民間司改會執委)

1700-1800 綜合討論
主持:陳惠敏(台灣監所改革聯盟)
與談:吳憲璋(矯正署長)、謝如媛(政大法律系教授)、高榮志(民間司改會執行長)
報名網址:http://www.tahr.org.tw/node/1495

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

法務部才是監所超收的元兇


作者:
陳瑞榆(
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,現為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碩士生、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)
洪嵩蜀(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)



【摘要】
而法務部對於監所人滿為患導致環境惡化的問題,向來以改善管理情況作為解決之道,諸如:以一次性的減刑措施大規模降低收容人口;或是收編軍監、擴增監獄以降低帳面上超收數字;又或是以增加管理人員來調降戒護比例。卻缺乏實際直面造成監獄人口爆炸根本原因的勇氣。

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的統計資料,目前在監受刑人以毒品犯罪為大宗,占全體受刑人45.8%,其次方為財產犯罪-竊盜,占8.4%,兩者相差37.4%。又在毒品犯罪中,因施用毒品入監者則高達77.4%,將近八成;立法政策上首要遏止的毒梟──純因製賣轉讓──入監服刑者僅占13.6%。另外,值得關注的是,因違犯不能安全駕駛罪(酒駕)而入監者,近一年則增加44.2%。這些數據揭示了,大批進入刑事司法系統的犯罪類型是無法還原成法益受損的「道德恐慌」。這些行為的入罪化多半是為回應社會大眾對於媒體操作「特定犯罪現象」時憂慮惶恐的政治性產物:例如,法務部的「紫錐花運動」、「反毒戰爭」,擬將K他命由三級毒品提升到二級毒品;因「葉少爺酒駕」事件,社會輿論疾呼酒駕致死加重刑期等等。於是,成罪條件寬鬆,刑責卻不斷地加重,顯示法務部對於社會問題的處理,只知道「治亂世用重典」,擁抱刑罰民粹主義,以滿足一時的輿論激情,卻無能力化解和更細緻地思考如何真正地解決社會問題的根本。

全文刊登於:《想想論壇:法務部才是監所超收的元兇

2014年5月25日 星期日

當三個強盜來到挪威小城:挪威的監獄官都做些什麼?

當三個強盜來到挪威小城:挪威的監獄官都做些什麼?

作者:方潔,台大法律系畢業,曾赴挪威奧斯陸大學交換學生。

全文刊登於:公視新聞議題中心

【文章摘要】

挪威著名的兒童文學家托比庸.埃格納(Thorbjørn Egner)所撰寫、繪製的「克達蒙城的三個強盜」是挪威多數人孩堤時期的回憶。僅管克達蒙只是想像中的小城市,但巴斯蒂安警長的原則和行為,與挪威的監所處遇規則也處處呼應。

這不僅是童話,更是挪威人持續實踐的價值觀。

平等以待的哲學

在挪威矯正署的官方網站上,獄政管理的原則被清楚條列:

  1. 自由的限制是挪威刑法對受刑人唯一的懲罰。除了暫時失去自由,所有受刑人仍保有一切公民權利。
  2. 除非出於保護社會的必要,對自由的限制本身亦不得出現不必要干預。
  3. 受刑人在監所內的生活,必須盡可能維持著和社會大眾一般生活相同的狀態。因此,對受刑人任何的權利限制,都需具充分的理由,監獄官並無裁量空間。
這些原則緊扣著刑罰的目的:教化受刑人,以達到社會復歸。對於沒有死刑,也沒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,絕大多數的受刑人終究會重返社會的挪威更是如此。既然是為回歸社會做準備,監獄生活就是學習成為一個為自己負責,並能夠和他人良性互動的獨立個體。
因為一切比照監獄外正常生活處理,從監獄硬體設備開始,挪威講求去體制化、消除規訓色彩,所以監獄沒有鐵窗也沒有圍欄,而像棟舒適的宿舍。

而入獄服刑若要達到成功社會復歸的目的,監獄官的角色和工作更是關鍵。挪威的監獄官們都相信,只要被正向對待,正面教育,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守法的一般公民。他們平時不配槍,避免造成監獄官和受刑人不必要的距離。關押重刑犯的開放式監獄:巴斯托伊(Bastøy Fengsel)在周日會讓監獄官和受刑人共同進餐。哈爾頓監獄(Halden Fengsel)中的監獄官與受刑人時常一同在戶外打球。每名監獄官對於協助受刑人的日常學習有著極大熱忱。挪威是全球監禁比率極低的國家 (20136月,挪威監禁人口比率 71/10萬,台灣280/10萬,最高為美國,716/10),多數最終會落到以監禁,而非其他替代刑罰的受刑人,更需要專業而積極的協助,才能培養技能並建立自信心,順利回歸社會。



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

【囹與光:2014監所參訪計畫行前工作坊(北中南三區)】



【囹與光:2014監所參訪計畫行前工作坊(北中南三區)】


預計參訪監所及時間

臺北監獄
630日(一)下午
桃園女子監獄
710日(四)上午
臺中監獄
716日(三)下午
高雄第二監獄
722日(二)上午
宜蘭監獄
729日(二)下午
臺南看守所
8   7日(四)下午
臺北看守所
813日(三)下午

報名網址:http://ppt.cc/NpN8



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

月入22K? 監所內工作所得看得到拿不到

月入22K? 監所內工作所得看得到拿不到

文 / 黃慧儀(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

全文同步刊載於公視新聞議題中心

在什麼都漲只有薪水不漲、月入22K成為指標而民生越發艱困的年頭,看到新聞標題「有吃還有拿…監所產品夯有人月入22K」多數反應應是-為什麼有吃牢食還可賺比大學畢業生多?身為一個不太信任新聞標題的人,仔細看了新聞內容,不禁想問問記者及文中受訪的矯正署官員,監所作業基金真的可以讓收容人月入22K嗎?
初步就法律規定的情形來看,依據監獄行刑法第33條第1項規定「作業收入扣除作業支出後,提百分之五十充勞作金;勞作金總額,提百分之二十五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。」也就是說受刑人的勞作收入淨利盈餘中,只有50%是作業者(即受刑人的)「勞作金」,然後還要再扣除25%充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。因此,當外面看到監獄賺的錢,以及決算書上所列的監所工作收入中,與受刑人實際上拿到的數目是不一樣的。
以101年台北監獄為例,作業收入(54986869元)扣除各項業務成本(41489477元)後為13497392元,其中50%是勞作金即6748696元,再扣除25%的犯罪被害人補償費用1687174元,餘5061522元;而台北監獄101年的各類收容受刑人統計為3992名,故平均下來受刑人的「年收入所得」是1267元。
以此人數計算(此人數僅是估計承攬加工作業的部分,監獄中還有自營作業的加工,因此實際作業人數應不僅只這個人數),台北監獄收容人的年收人平均約為2395元,在年收入約僅有二仟多的平均值下,若是有某些收容人可能達到月入22K,到底是如何賺到的?還是說在對收容人一視同仁依法管理的監獄裡,工作收入所得卻如同現今社會的縮影,是貧富不均而往二極化發展嗎?還是新聞資訊內容有問題?ㄉ不過監獄中每日有不同受刑人來來去去,也不是所有受刑人均有作業,因此以年度總收容人數或許為基準計算落差可能較大;那麼再依據台北監獄網頁作業園地所示,目前加工作業工場設有13間,每間工場平均約有150人以上之作業人數,可以合理推知,平均從事承攬加工工作的收容人有約1950人。
監獄本身是一個封閉、不透明的環境,大多社會良善民眾們,也只能透過偶爾的新聞看到片斷的形象,如果只是被動的接受新聞與洗腦加強刻板印象,監獄的真相只是更不透明、受刑人的處境也益形不受諒解。